交通部:我国与"一带一路"沿线36个国家签海运协定

2017-06-29

5月15日从交通部获悉,我国已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的36个国家及欧盟、东盟分别签订了双边海运协定(河运协定),协定内容均已得到落实。双方给予对方国家船舶在本国港口服务保障和税收方面的优惠,支持对方企业在本国设立商业存在。

海运协定的框架下,我国与欧盟和东盟建立了定期海运会谈机制,重点在国际海运发展形势、最新海运政策、市场监管、航运安全、环境保护、人员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地交流,在一些重点领域达成了具体合作的意向,取得了丰硕的成果。

下一步,交通运输部将以双边、多边海运会谈为平台,加强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,推动在海运领域的战略合作:

1.借助双边海运合作机制,积极宣传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与沿线国家在海运领域开展更多的战略合作;

2.推动我国港口和航运企业积极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加强对企业“走出去”的指导、协调和服务;

3.积极鼓励海运企业开辟新的海上航线,加密航线班次,完善沿线国家间海运服务网络,在海上运输、港口物流等方面与沿线国家开展全面合作;

4.借助各种国际组织平台和多双边合作机制,深度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和航行安全合作事务,提升我国话语权和影响力,加强海上运输通道安全保障。